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办公办案场所(A、C、D栋)卫生间防漏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19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办公办案场所(A、C、D栋)卫生间防漏处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办公办案场所(A、C、D栋)卫生间防漏处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701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2024103

项目名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办公办案场所(A、C、D栋)卫生间防漏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要求及分包要求:整体磋商,整体成交,不得分包。

标段划分:不划分,只设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预算金额:¥417,415.49

最高限价:¥417,415.49

资金情况:已落实。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要求

实施地点

1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

院部分办公办案场

所(A、C、D栋)

卫生间防漏处理项

1

拟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出现渗漏水的卫生间进行

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

程量清单。

云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具体

地点由采购人

指定)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5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

(2)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落款时间须在开标前三个月内(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按该条提供)。

3)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3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缴款证明;或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2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承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619日至20246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607

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前来现场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400元/份,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70108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701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607

五、开启

时间:2024701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6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93号                  

  人:沈老师

联系方式:0871-64095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沙河路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6楼

联系人:郎婷、侍文凡、周海芳、莫玉婷、马素蓉、谭昕、沈冲、刘柏元

联系电话:0871-68105375、0871-68215086